韩国法院判决New Jeans胜诉,裁定经纪公司违约致专属合同无效

在女团New Jeans与经纪公司ADOR的专属合同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尚未平息之时,韩国法院近日又就另一起偶像艺人专属合同案件作出判决,再次将经纪公司与偶像艺人之间的矛盾冲突置于公众视野之下。此次判决中,法院认定经纪公司存在多项违约及不当行为,支持了偶像成员解除合同的诉求。

据韩国法律界10日透露的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30部(审判长金锡范)近日作出判决,一支五人男性偶像组合的成员A某等人赢得诉讼,法院确认其与所属经纪公司的专属合同无效,且诉讼费用全部由经纪公司承担。

回顾这起纠纷,A某等人与经纪公司于2019年至2021年间签订了为期6年的专属合同,合同明确规定签约金为200万韩元,同时要求经纪公司在支付结算款时,必须向成员提供总收入、成本以及相关证明和详细资料。然而,经纪公司仅支付了50万韩元签约金,远远未达合同约定金额,并且在结算资料提供方面也严重违约,仅给出部分公演销售额及部分支出明细,还缺乏支出凭证,根本无法证明已依约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与成本明细。

在庭审中,A某一方还揭露了经纪公司诸多“霸凌式”管理行为。成员感染新冠期间,公司不仅强令其训练,还进行辱骂;代表理事甚至将未成年成员叫至酒席劝酒,强迫其唱歌;还要求成员退学离开高中。在日本演唱会期间,公司毫无现场支持,成员们只能自行管理行程,甚至要代替员工完成内容制作等工作。而且,公司未提供系统的声乐课程,舞蹈老师频繁更换,严重影响训练正常进行。更过分的是,一名成员母亲去世后仍被强迫参与行程,出现抑郁症状时还被阻止接受治疗。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经纪公司支付签约金不足以及未提供完整结算明细等行为,明显违反合同约定。最终裁定,鉴于经纪公司未履行合同中关于支付签约金及提供结算明细的关键义务,解除双方专属合同的理由充分成立。

这一判决无疑为韩国偶像产业敲响了警钟,经纪公司必须规范自身行为,切实保障艺人合法权益,才能构建健康有序的产业生态。